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综合素质好的学生,学院按有关规定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并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奖助学金项目 | 金额(元/生/学年) | 条件与程序 |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6000或8000 | 持录取通知书到各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乡镇网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
国 家 奖学金 | 8000 | 在二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二至五年级学生数的0.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在二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二至五年级学生数的4%。 |
国 家 助学金 | 4300 | 在一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评定比例约为一至五年级学生数的20%。 |
3300 | ||
2300 | ||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2000 | 在学校二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五年级学生数的1%。 |
二等1000 | 在学校二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五年级学生数的3%。 | |
三等500 | 在学校二至五年级学生中评出,比例为二至五年级学生数的6%。 |
长春建筑学院
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长春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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