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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最新报考政策

https://www.zhonzhuan.com/ 时间:2024-07-25 08:15 来源:江汉大学

招生老师:15629019138(李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3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2020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按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今年招收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2020年应届毕业生,分“普通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单列,专门用于招收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我校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考不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学校,若退役士兵为湖北省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招生对象条件,只能以“普通考生”或“建档立卡考生”身份报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今年能如期毕业且为应届毕业生;

3.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参见附件1),不建议没有相应专业基础的考生跨专业报考。对以下3个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如下:

(1)护理学本科专业仅限护理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

(2)临床医学本科专业仅限临床医学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

(3)报考教育学本科专业的考生应注意:目前国家对于教师资格证报考无专业限制,但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教育学本科专业毕业生时,对专升本考生所学专科专业有一定要求,因此只建议所学专科专业名称中有“教育”二字的考生报考。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专业招生身体条件限制性要求。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年)

招生计划数(人)

普通考生

建档立卡专项

1

社会工作

030302

2

13

2

2

教育学

040101

2

39

6

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040203

2

30

5

4

法语

050204

2

9

1

5

日语

050207

2

9

1

6

广告学

050303

2

38

7

7

生物技术

071002

2

39

6

8

汽车服务工程

080208

2

34

6

9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2

34

6

10

园艺

090102

2

34

6

11

临床医学

100201K

3

34

6

12

护理学

101101

2

51

9

13

工商管理

120201K

2

39

6

14

行政管理

120402

2

38

7

15

旅游管理

120901K

2

39

6

16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2

34

6

总计600人

514

86

报名工作结束之后,7月20日前,学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可能适当调整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并在学校专升本专题网站公告。

调整原则为:“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报考考生总数小于专项计划总数时,空余指标将调整到“普通考生”计划中去,当专项计划报考人数大于或等于专项招生计划时,若其中某个专业专项计划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空余计划只在专项计划内调整。当某个专业“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大于报考人数时,其空余计划将调整到“普通考生”其他报考人数大于招生人数的计划中。

三、报名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和“建档立卡考生”中的一种类型报考,且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一)报名网址

http://zsb.e21.cn(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8:00-7月1日23:00。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确认,第一次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2日,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7月3日更改一次专业志愿信息,7月4日再次对更改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信息审核,初审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进行,只审核报考专业志愿符合性。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并在7月2日-7月5日之间登录湖北省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打印本人《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并签字。

特别提醒广大报考考生,本人应对自己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提供虚假信息报考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四)报名及初审时间如有变化,我校将及时在专升本专题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五)报名程序

1.符合我校专升本报名条件的考生于6月28日8:00-7月1日23:00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http://zsb.e21.cn)进行报名,初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7月3日更改一次专业志愿信息,按报名系统提示的操作指南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学信网学历相片,具体格式要求与学信网学历相片一致(直接下载本人学信网学历相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严禁对下载相片进行编辑或上传其他形式相片)。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提交。联系电话要求填写本人正在使用的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我校及时联系。

2. 7月8日前,我校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导出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报考信息,统一导入我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工作网(网址:http://zsb.jhun.edu.cn/)。7月8日-10日,我校在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网中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认,复审主要审核学生学籍、学历符合性。考生可登入我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网(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123456,请登录后即时修改密码),查看我校复审确认结果。审查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表“本科高校意见”栏有“同意报考”字样。

3.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我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网的网上缴费界面,在7月11日前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成功缴费才代表报名完成,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4.7月25日—27日,审核通过并缴费的考生进入我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网打印准考证。

5.审核通过并缴费的考生,进入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http://zsb.e21.cn)打印报名申请表,并在本人承诺栏签字。7月28日参加考试时,学校将收取本人签字后的申请表格一份。

四、考试及成绩查询

(一)考试时间

7月28日一天。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江汉大学校内(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3门。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2。

(四)入场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所有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从我校指定校门进出校园(具体会在我校专升本工作网提前通知),不允许陪同人员及车辆进入。考生进入校园后直至考完最后一个科目,方可离开校园,中途不得离开校园。学校将提供中餐,考生自愿购买,考生也可自带食品。考试当天我校设有详细考场指引图,无需提前查看考场。

进校参加考试须持凭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绿码,通过专门通道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准许入校参考加试。是否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将根据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提前网上通知。体温不正常者启动疫情防控预案(另行通告)处置。

(五)违纪处理

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全部安排为标准化考场,考试过程中全程视频监控和录相。无论考试中还是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以0分计。

(六)成绩查询及复查申请

8月3日前,考生可在我校专升本工作网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8月3日—5日,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我校专升本工作网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不予受理。我校于8月9日前公布复查结果。

五、录取与报到

(一)录取原则

“专升本”学生的录取工作将在省教育厅要求与指导下,由我校具体负责,我校招收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实施分类录取。

总体录取原则:严格按照考生三门科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1的成绩;当考试科目1的成绩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3的成绩,择优录取。三个科目均正常参加考试并有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被录取。

建档立卡考生: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建档立卡专项考生,根据各专业公布的建档立卡考生专项招生计划,按总体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录取。

普通考生:按总体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名单公示后,若我校招收专业计划数有空缺的,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按政策执行是否补录。

8月10日前,公示拟录取“建档立卡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8月17日前,公示拟录取“普通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若公示录取名单无异议,我校将在8月25日前到省教育厅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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