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zhonzhuan.com/ 时间:2024-09-10 06:44 来源:天津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1、在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天津市专升本科艺术类当年投档分数线规定、专业合格(达到60分)的情况下,择优录取。
2、专升本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注册时,对非天津市户籍人员的新生进行居住证复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取得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将取消入学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具备走读条件,学校不予提供住宿及练琴场所。学习期间的学费、教材、医疗等费用均由本人负责。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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