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zhonzhuan.com/ 时间:2024-09-01 21:40 来源:澄城县澄城中学[普高]
澄城县澄城中学军训风采
澄城中学1924年初创于清末县城南街高等小学学堂(今县幼儿园东侧)内,1940年重建于清玉泉书院旧址(今城关一小址),1947年迁至县南业善,解放后复回原址。1949年复名为陕甘宁边区澄城县初级中学1958年改称澄城县城关中学1959年1月改称蒲城县第三中学1960年5月改称蒲城中学1961年9月改称为澄城县澄城中学。1964年迁入现址(县城东五路)。2002年12月被渭南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渭南市示范高中”,2003年1月被陕西省教育厅批准晋升为“陕西省重点中学”,2006年9月更名为“陕西省标准化高中”。2011年12月被陕西省教育厅命名为“陕西省示范高中”。校园占地面积68.8亩,建筑面积51865平方米,拥有教学班79个,在校生4700多名,教职员工363人,其中专任教师293人,特级教师2人,中高级教师171人,国家级先进教师6人,省、市先进教师、教学能手25人。
类别 | 性质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 注 | ||
基
础
教
育
|
公
办
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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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初中 | ||||||
农 村
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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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收费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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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 元/人次 | 40 | ||||||
(2)服务性收费 |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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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 | ||||||
伙食费 | 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 |||||||
城 市
学 校
|
(1)代收费 |
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
陕价行发〔2011〕79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0〕4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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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课本费 | 按政府采购中标零售价格据实核收 | |||||||
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 元/人次 | 40 |
类别 | 性质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 注 | ||||
基
础
教
育
|
公办
学
校
|
城 市
学 校
|
(2)服务性收费 |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0〕4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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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 |||||
①住宿费 | 元/生学期 | 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 ||||||||
②伙食费 | ||||||||||
2、普通高中 | ||||||||||
(1)事业性收费 | ||||||||||
①学费 | 元/生学期 |
省级标准化高中800
城市普通高中350
农村普通高中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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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陕价行发〔2013〕17号。
陕价服发〔2015〕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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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 | ||||||
②住宿费 | 元/生学期 | 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陕价行发〔2006〕120号。 | |||||||
类别 | 性质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 注 | ||||
基
础
教
育
|
公
办
学
校
|
(2)代收费 | ||||||||
①课本费 | 按照政府定价收取 |
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
陕价行发〔2011〕79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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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学生健康体检费 | 元/生学年 | 高一新生25,其他年级学生20。 |
省教育厅、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陕教体〔2009〕3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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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 | 元/生次 | 95 |
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调发〔2003〕3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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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性收费 | 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 |||||||||
伙食费 | 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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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高中 | ||||||||||
(1)事业性收费 |
类别 | 性质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备 注 |
基
础
教
育
|
公
办
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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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学 费 | 元/生学期 |
文科700
理科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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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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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陕财办教〔2013〕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
②住宿费 | 元/生学期 | 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陕价行发〔2006〕120号。 | |||
(2)代收费 | 同普通高中 |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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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性收费 |
人气:288466
人气:272916
人气:255837
人气:144557
人气:51973
人气:186710
人气:9430
人气:33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