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zhonzhuan.com/ 时间:2024-09-03 18:49 来源:☆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成教院
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对于报考我校符合重庆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首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则根据缺额情况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
录取结束后,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将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报到须知》,请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2.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职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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