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zhonzhuan.com/ 时间:2024-09-04 15:37 来源:☆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为做好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授位申报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时间
每年3月15日—5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应严格遵循择优授位的原则。申请人须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获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3.成人高等(业余)本科毕业生,各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成人高等(函授)本科毕业生,各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各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5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5.以上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由重庆市教委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或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6.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二年内,可向校学位办提出书面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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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及其它方面犯有严重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累计补考课程达四门及其以上者,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累计补考课程达三门及其以上者。
三、申报材料
1.《重庆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外语合格证明、本科段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所有原件审核后立即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材料上报);
3.近期2寸蓝底照片3张及同底照片的电子文档。
五、申报地点及时间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411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23-6536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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