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zhonzhuan.com/ 时间:2024-07-29 07:11 来源:南江县朝阳中学[普高]
朝阳中学校园风貌
1、学费:按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2、课本费:每生每期300元;
3、作业本费:每生每期30元;
4、高中毕业会考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5、住宿费:按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6、伙食费:学生自愿,按实收取,不得营利;
7、研学旅行:学生自愿参与,费用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8、教辅材料费:学生自愿购买从《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教材目录》中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由学校统一代购,纳入代收费项目,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学校按学业成绩、发展潜能等综合排名,对优秀者实行奖励。
1、国家助学金;
2、社会助学:爱心人士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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