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在部分专业开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招生面向全国范围,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
3. 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学科特点,结合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合理制定全日制自考助学班的专业和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三、报名与考试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 报名方式:考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通过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3. 考试安排:考生报名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而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与待遇
1. 学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交费凭据到学院报到。对于超过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 学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由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3. 学生入学后,享受与统招生同等的待遇,包括学籍管理、奖助学金、住宿条件等。同时,学院还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 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方向广泛,可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研究、工程开发、管理等工作,也可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同时,学院还为学生提供了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五、其他事项
1.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