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小自考专本套读学信网可以查询的到,都是国家的正规学历。四川省的高校和专业都比较齐全,大家可以结合自己需要选择相对应的学校报考。师范类最好的学校推荐四川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两个校区。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统筹、协调校内各办学单位开展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继续教育活动的主管部门,半个多世纪以来,在“继学道、续至善” 办学思想指导下,形成了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终身教育研究“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办学模式和“123”(一个核心、两个基础、三个抓手)的办学方略,持续推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历史悠久。195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开始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至今;同时,我校也是四川省最早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院校之一,迄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2005年学校被四川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确定为全省首批普通高职高专与自学考试本科衔接工作试点院校,2008年被确定为四川省首批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学院遵循学校“规范管理、提升质量、转型发展、建树品牌”的要求,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在“三规范、三转型”引导下,规范站点管理和人才培养方案,聚焦内涵式发展,制定了 “844”课程教学模式,使站点在类型、层次和区域上合理布局,在教学方式、手段上切合实际。规范制度建设,形成了“5+1”的制度体系,规范办学行为,防范办学风险。构建以业务板块为基础的“一办两部三中心”的科室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能。不断拓展成教、自考的办学空间,并推动其转型发展。
根据川招考委〔2022〕11号文件精神,2023年四川师范大学面向四川省招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生,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修订)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 所有报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的考生(含国民教育在籍生),在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证书时,须在线校验专科学历的有效性,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高起专: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
专升本: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工商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市场营销、会计学
1+X:公共事业管理
学费3600元每年,学校按照两年收取。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利用现代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手段,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部分统考课程实行过程性考核;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教学点选派有自考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考生的学习及日常管理,四川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校外教学点的助学质量、考生管理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等。
1.报名时间:常年接受考生咨询、报名,根据报名时间分春季和秋季两次新生注册。注册时间:春季当年5月;秋季当年11月。
2.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张;蓝底JPG格式480*640相素图像大小20—40K电子证件照1份(该照片将作为毕业证照片)。
1.每年1月、7月省考,4月、10月统考。统考课由国家组织考试,省考课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四川师范大学组织考试。
2.实践课程由教学点根据四川师范大学要求组织考核。
3.毕业论文(设计)由四川师范大学与教学点共同组织考核。
自考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考相关课程: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含)以上证书或笔试成绩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6 分及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二》。
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可申请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代码:00051)。
3.社会型自考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考应用型自考专业相同课程代码及名称的课程。
4.公共政治课的免考条件参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注:免考课程不减免学费。
考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经考生本人申请,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四川师范大学副署校印的毕业证书。符合四川师范大学成人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成人学位证书。
1.报名考务费
课程考试报名考务费:35元/科·次(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在指定网址上交费报考)。
2.学费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
(1)自考助读收费标准为:
高中起点专科:各专业均为3600元/年
专科起点本科:各专业均为3600元/年。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480元/生。
十、四川师范大学自考招生免责申明 :
考生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学校仅负责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材料,不负责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考生提供的材料如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学校将撤销考生入学及相应资格,注销考籍,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关于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其它需要咨询的,可以联系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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