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zhonzhuan.com/ 时间:2024-09-03 22:40 来源:四川学历官方指定报名中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办学模式】
第二学历教育:学生在学习期间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历教育文凭。
专本套读:专科学生入学后可套读应用型自考独立本科,专本科同时学习,节省学习时间和费用。满足外语过级或学位外语考试合格且其他条件达到授位要求者还可以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自考性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学生、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并选择各个地区的重点高校作为主考院校。全部成绩合格后由“教育考试院”和“有资质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自考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承认,自考毕业生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专 科:凡在我国境内居住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人士,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身体健康状况和既有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专业,报名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专升本: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在报考时可以没有大专毕业证书,但是必须在本科毕业前,获得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方能取得自考本科文凭。
培养目的:学生通过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和素质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型才能专业人才。
【招生专业及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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