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确实明确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和重要地位。该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这一规定充分表明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在中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旨在通过自学考试为广大的有志于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们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促进国家的人才培养和社会的发展,对于推动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本科自考生已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合格成绩。
2.本科自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文凭,其提交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实。
3.本科自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专业主考学校提出毕业论文答辩申请。
学历是根本
1.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同一准考证号下)。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验、实践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自考生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申请办理毕业生证书的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公告为准。考生应按时到考籍所在地由本人提出毕业申请,因故未按时申请办理者,顺延至下一次办理。毕业时间为申办核准的年月。
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证明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省或市(州)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声明,声明的主要内容为: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xxx姓名、xxx专业、本(或专)科、xxx号毕业证书,因遗失或损毁,声明作废。
2.持刊载声明的原版报纸一张(不能剪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二张(已摄像的除外)和本人申请(须写明遗失或损毁时间),到原申办毕业证书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办理。
3.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初和12月初。全省汇总后,在办理毕业证书时一同办理。
通过以上步骤,即可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证明。如果还有其它问题,请告诉我,我会尽力回答。
学历和职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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