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一种鼓励自学成才的学力检验制度,可谓是大有成就。我们应该对这项制度给予充分的赞赏和肯定,并要坚持把这一制度长期实施下去。正如曾经有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指出:“实践证明,自学考试制度是发展中国家办大教育的有效形式,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新。”由此可以看出,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教育事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可以免考名称要求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非核心课程的相同或相近课程,报考不同类专科或本科专业,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公共基础课程。
3.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专科专业,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非核心课程的名称相同或相近课程,报考不同类专科专业,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公共基础课程。
4.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国民教育系列专门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例如: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英语(二)等,其他类别课程也类推。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或结业生,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专业层次、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程。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凡已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要求不低于所报第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码、相同课程均可免考。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在校生,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同层次、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8.非学历证书的课程免考,按照教育部和省考委的相关规定进行。
9.考核课程无法免考,学生必须参加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课程。
10.外省转入四川省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课程免考手续,转入考生的课程成绩认定以外省转入的考籍档案为准。
自学考试社会认可度
考籍转入是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需要到四川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申请毕业时,需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具体要求和办理方式如下:
1.考籍转入要求:
(1)考生应在四川省取得一门或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2)转考考生应当按四川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按照四川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按规定需办理转免考手续,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转考考生应当在四川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或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四川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2.考籍转入办理方式:
(1)2016年前转入四川省的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外省转出学籍证明,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期间(上半年2月下旬、下半年8月下旬,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官网发布本项工作安排公告),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转免考费。逾期下次办理。
(2)按规定,四川省不接受考生自行携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材料。2016年后经省际电子平台转移电子档案的考生,应在当次转入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进行确认手续。
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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