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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城市学院招生简章、师资如何、奖学金、贫困补助

https://www.zhonzhuan.com/ 时间:2024-09-01 16:29 来源:合肥城市学院

读大专选什么专业前景好?这是很多学生都在考虑的问题。其实,读什么专业前景好,这个要看个人的兴趣爱好和能力。有些专业前景好,但是学习难度很大,而有些专业前景不好,但是学习难度不大。所以,大家在选择专业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

2022年合肥城市学院招生简章、师资如何、奖学金、贫困补助

合肥城市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是教育部2003年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全日制独立学院(批准文号:教发函{2003}541号)。学院新校区位于“大湖名城”——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环巢湖旅游景观大道旁,占地规划面积990亩。校园内典型的徽派建筑与小桥流水融为一体,校园外天高云淡与碧波荡漾交相呼应。学院荣获“合肥市文明单位”。

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与艺术系、机械与电气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以及基础部等四系一部共2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艺三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5000余人,教职工3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36.5%、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92.6%,拥有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0余人。

学院以工为主,土建类学科专业特色鲜明,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面向市场,独立办学,突出特色,注重质量。遵循“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实施“名师”、“优师”工程,坚持“以培养学生为根本”,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落实到学院的各项工作之中。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金融精英挑战赛、大学生金融虚拟仿真投资大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大学生校园文学原创新星大赛等比赛中荣获众多表彰和奖励。

合肥城市学院部分专业:

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
1视觉传达设计艺术学
2风景园林工学
3物业管理管理学
4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工学
5物联网工程工学
6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学
7工业设计工学
8电子信息工程工学
9财务管理管理学
10安全工程工学
11工程管理管理学
1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学
13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管理学
14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学
15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学
16汽车服务工程工学
17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管理学
18市场营销管理学
19土木工程工学
20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学

合肥城市学院部分专业详解

专业名称: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工程管理理论基础,掌握土木工程技术及有关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基本知识,同时具备较强的专业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在土木工程、投资决策等领域从事工程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工程应用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工程图学、建筑材料、工程力学、工程结构、运筹学、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建设法规、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施工、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应用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模拟。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政府机关、建设投资单位、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房地产企业、投资与金融领域、教育、科研单位从事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投资决策、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监理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专业名称: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工程力学、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渡河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从事路桥与渡河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道路桥梁及渡河工程等的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土木工程材料、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工程造价、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道路勘测设计、路基路面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检测与加固技术、城市道路设计、道路与桥梁设计软件应用、地基处理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公路、民航、铁道、运输、市政、建筑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道路桥梁与地下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建造、监理、咨询、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工作。

专业名称: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工技术、控制理论,计算机网络与综合布线、楼宇自动化及建筑电气的理论和技术,受到现代电气自动化工程师的基本训练,掌握楼宇自动化系统和建筑电气系统的设计、运行、实验研究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应用技术能力、工程特色明显的应用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气控制与可编程、建筑制图与识图、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应用电机技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电气CAD、建筑供配电、建筑设备自动化、制冷与空调技术、楼宇给排水、楼宇综合自动化、电梯技术等。实践课程内容包括:认识实习、电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就业方向: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国民经济对数字化城市、绿色与智能建筑的要求越来越高,各行各业用信息技术来改造传统产业是大势所趋,而建筑智能化是与信息技术紧密结合的朝阳产业,社会对“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就业主要面向建筑行业工程单位。毕业生可在建筑设计、工业设计、建筑施工、消防、监理、建筑科研等单位从事建筑电气(含供配电、照明、消防、有线电视)设计、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楼宇自动化系统设计、电气工程预决算、建筑工程招投标、电气施工与管理、智能设备的维护与调试、智能楼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也可以从事计算机控制系统与工业控制系统的软硬件开发及与智能建筑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专业名称: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始建于1989年,由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环艺方向)专业发展而来,来国内同类专业中创办较早、旨在培养具备环境设计的创新思维、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动手实践能力,掌握相关学科领域理论及技能,具有较强的设计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较强职业适应能力,能从事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包括各类空间、环境设施及景观等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表达、室内设计基础、室内设计史、人体工程学、室内陈设艺术设计、展示设计、环境设施设计、雕塑设计与制作、住宅环境设计、娱乐环境设计、商业环境设计、办公环境设计、宾馆环境设计、建筑构造、建筑设计与原理、城市设计、景观规划设计原理、环境与生态概论、装饰材料与工艺、装饰工程预算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高等院校、建筑设计研究所、设计公司、装饰企业、房地产企业、创意产业公司等单位从事环境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本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并需参加美术测试,色弱色盲者不宜报考。

专业名称:物联网工程

物联网工程,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计算机软件和硬件、计算机网络、无线传感器网络以及物联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胜任物联网相关技术的研发及物联网应用系统规划、分析、设计、开发、部署和运营维护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主要课程

程序设计基础、算法与数据结构、离散结构、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移动通信原理、物联网通信技术、计算机原理及应用、RFID原理及应用、嵌入式系统与设计、单片机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传感器原理及应用、物联网信息安全等。

三、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从事银行、通信、邮电、政府机关、军事国防、IT企业、智能建筑企业等行业或部门的嵌入式系统、物联网应用系统等方面的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工作,也可以从事计算机、网络、通信、控制等领域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合肥城市学院师资怎么样?

学校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36.5%、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92.6%,拥有安徽省教学名师3人、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0余人、安徽省教学新秀7人、安徽省教学团队4个。

合肥城市学院奖学金介绍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普通高等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设立旨在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为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及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在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

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评选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每年9月开始申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生个人对照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过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查签字确认后,报所在系;

(二)各系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成绩,择优确定获奖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学院审批后上报。

第七条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奖励人数按当年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下达指标执行。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奖金由学院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

第十条经批准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如发现评奖期间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所发的奖学金及证书,并视其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正确对待和使用助学奖学金,真正把它用于学习和生活,不得挥霍浪费。否则,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所发奖学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财务处共同负责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合肥城市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书香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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