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
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
省级特色专业。
培养水平:本科研究生。
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掌握系统保险知识和保险理论,具有保险实务专业技能,在金融机构,特别是保险公司(包括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大型企业、政府机关、社会保障部门、大学、研究机构等从事保险管理、业务经营、实际工作和教育、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训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现代经济学、金融理论和保险学的基本理论、专业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数学知识、从事本专业工作所需的会计、统计、计算机、外语等基本技能;接受相关业务的基本培训,掌握保险实践和管理的业务技能,了解国内外保险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成就和新趋势;具备运用金融和保险理论解决保险保险、理赔、投资和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金融和保险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
2.具备处理保险、银行、证券、投资等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金融保险政策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趋势;
5.掌握文献检索、数据查询和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研和实践能力;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巧。
主、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会计学、金融学、统计学、管理学、社会保险、保险学、风险管理学、人身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海上保险、精算学、保险法、保险经济学。
第四,获得符合学位条件的经济学学士学位。
第五,招生科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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