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教育学
山西师范大学教育学
第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践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教师、中小学教育研究人员、教育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人员。
第二,培养规格。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忠于人民教育,熟悉中国教育政策法规。
2.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
3.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的基本能力。
四、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语资料,能够用外语进行简单、初步的对话、写作。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第三,学制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期4~6年。
第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学分:163。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授予教育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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