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
【发展历史】犯罪学院的前身是公安业务基础课教育教育研究部,1994年与公安部第四研究所(对外称公安学研究所)合并,1997年公安部第四研究所与公安大学分离,公安学研究所依然保留,2005年正式设立犯罪学系,开设犯罪学专业。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2013年更名为犯罪学院。
《犯罪学二级学科》现有专任教师48名,其中教授12名,副教授15名,北京市优秀教学队伍1名,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30余项。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事犯罪预防、犯罪处理和违法犯罪矫正等实际工作
本专业文理兼收,学制4年,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犯罪原理、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刑事政策、犯罪纠正实践、犯罪心理学等。
【毕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公安机关从事犯罪预防、纠纷调解、违法犯罪者矫正、公安警察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在其他政法机关及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一定比例的毕业生攻读硕士。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
学校管理严格,师生素质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就业方便,人脉积累。师兄弟很容易很强,有助于建立人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