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音乐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声乐表演、器乐演奏、戏曲音乐伴奏、乐器修造人员。
业务范围: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文艺团体、娱乐场所、从事声乐表演、器乐演奏、戏曲伴奏、乐器修造及相关的辅导工作。
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和应具备的技能、能力:
1、掌握音乐理论的一般知识与中外音乐的基础知识;
2、掌握人体发声器结构,发声方法和歌唱技巧,旋律及风格特征;
3、掌握演唱的技能,具有一定的表现力;
4、掌握器乐的演奏方法和戏曲音乐表现的技巧;
5、掌握对乐器初步测试的声学知识和乐器制作的知识与技能;
6、具有演唱,演奏一定数量的中外优秀曲目的能力;
7、具有正确领会指挥对作品的阐释意图,并进行演唱和演奏的能力。
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
文艺学基础、声乐、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和声、音乐欣赏、器乐、中外音乐史、乐器制作理论、制图、形体训练。
器乐演奏技能训练、表演实习、舞台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