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处作业的级别分以下四种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应该做好哪些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